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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魏会发[2013] 7号

  关于申请办理魏氏文化活动中心

项目土地使用证的报告


皋兰县国土资源局:
  根据皋兰县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纪要《皋政常纪
  [2013)6号》精神,会议决定划拨土地15亩,用于活动中心
  建设用地。近期我会按照县政府的要求,制定了建设方案,调整了设计内容,加大了筹资力度,真正把魏氏文化活动中心建成梨韵水乡的生态文化景观。现申请贵局办理魏氏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土地使用证,确保县政府提出的5月份破土动工的要求。
  特此报告。


二O十三年四月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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